四个老年妇女群体 需要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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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妇女:自身养老资源不足、家庭和社会养老支持欠缺;劳动参与高,但社会认可程度低

当前我国56.7%的老年妇女住在农村地区,规模达5130万左右。相对同地域的男性老人和城镇老年妇女,农村老年妇女的生存发展状况更为不利:较 低的受教育程度影响了她们在农村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中的参与程度;经济独立性最差,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经济依赖(59.9%)也显著高于农村老年男性 (35.1%);健康状况明显不如城镇老年妇女,也差于同地域的老年男性群体;丧偶率相对较高,为38.6%,也很难获得来自子女的照料支持。65岁前农 村老年妇女的在业率在50%以上。农村老年妇女在家庭事务和家人照料的承担上也要远远高于男性,但所承担的许多无报酬的劳动没有得到社会和家庭的认可。

——丧偶老年妇女:照料资源、经济支持欠缺,更容易陷入不利境况

数据显示,丧偶老年妇女中身体不健康的比例占到了28.0%,其中5.7%的人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状态,两项指标均远远高于有偶的老年妇女,同时也 高于丧偶老年男性的相应水平。丧偶妇女在经济上的独立性要显著低于老年妇女的平均水平:2010年丧偶老年妇女中66.1%的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为“家庭其 他成员供养”,显著高于老年妇女的平均水平(52.6%)。在居家养老仍然是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的情况下,应加快建立针对丧偶老人的社区照护体系。

——高龄老年妇女:长期照料需求突出、经济安全有待加强

2010年,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妇女总体规模达到1209万左右(占老年妇女的13.4%),明显高于高龄老年男性的规模(853万左右)。高龄 老年妇女中42.3%的人处于不健康状态,其中11.7%处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提供照料支持和帮助的境况,显著高于同龄老年男性的相应比例。

高龄老年妇女的经济独立性差:76.0%的高龄老年妇女主要生活来源为“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同时她们以“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比例也明显高于中低年龄的老年妇女群体。

——失能老年妇女:家庭照料资源欠缺、自身社会经济水平偏低

“六普”数据显示,失能老年人口存在显著的女性化特点,失能老人中女性占58.4%。失能老年妇女除了具有高龄化、农村化等人口特征外,还具有寡居 率高、社会经济保障水平低等特点。相对于健康老年妇女而言,失能老年妇女更高的丧偶率(62.8%)意味着她们的家庭照料资源更欠缺。

老年社会政策应注重赋权性与战略性

老年人口的女性化是世界各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普遍特点和规律,而几乎各国的社会文化中都不同程度地、广泛存在着对女性生存发展的各种歧视和不平 等,老年妇女的相对弱势状态是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相对弱势的累积,也是性别不公平、代际不公平、阶层不公平等多种社会不公平的叠加。老年妇女问题自身所具有 的长期性、累积性、复杂性等特点,要求相关的政策措施应该具有赋权性和战略性特点。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在社会保障方面,尽早废止目前男女不平等的退休年龄规定,推行男女平等的退休政策;逐步完善遗属保险制度,将遗属养老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养老保障,取消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与子女的养老保险缴费“捆绑”实施的政策,提高妇女的养老保险参保率。

——在老年妇女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建议实行有区别的高龄津贴;保障性住房政策应考虑高龄贫困且有长期照料需求的老人的特殊困难,给予优先照顾;为在家庭中长期照料老人的照料者,提供心理咨询和照料技能等方面的帮助。

——在老年妇女社会参与方面,建议倡导男女平等、相互照料的新型老年文化,有针对性地鼓励男性老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家庭生活照料工作;制定适合中国国 情的家庭照料者支持计划;充分发挥低龄老年妇女在社区建设和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低龄老年妇女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创建平台。